为鼓舞和促进学校班主任更好地教书育人,提升学校班主任队伍的整体水平,也为班主任的发展搭建自我展示的平台,参照区教育局优秀班主任“育人奖”的评选要求,特制定如下评选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素质教育,体现教改精神,突出师德实绩,彰显人格魅力,以师德实绩为主要内容,在遵循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依照规定的程序展开评审,通过树立榜样,进一步带动班主任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
二、奖项设置
1、对象:学校全体班主任。
2、名额:设校“育人奖”2-3名,鼓励奖2-3名。
三、评选方法
(一)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校长、德育教导、大队辅导员组成,负责对本校 “育人奖”的评选组织工作。
(二)评选内容
(1)撰写一篇“我谈班主任工作方法”的文章,字数1000—2000字
并在校内交流。(11/16前交教导处)
(2)撰写一篇教育案例(字数不少于2000字),校内交流(11/23前交教导处)
(三)评选过程
(1)在以上评选活动交流总结的基础上,校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具体测评打分的情况,确定教育工作有成效、成绩显著、事迹感人的班主任为校“育人奖”的初步人选。
(2)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对初步人选进行师德考核,在学校教师和学生中进行师德情况的调查,并写出师德考核意见。
(3)学校行政班子对初步人选的师德和一贯的教育教学实绩做一个全面评价后,确定校“育人奖”的人选,并从中推荐一名班主任参加区育人奖的评选。
(4)经学校校务会审核通过,校“育人奖”的正式获奖名单在校公示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表彰
学校将在次年9月对校“育人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400元;为校“育人奖“评选获得鼓励奖的班主任颁发奖状,并奖励人民币300元。
本实施办法根据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有变动也应与上级精神保持一致、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定。
江南新村小学 200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