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班级,小队为单位的社会实践活动,必须有老师或家长带领。事先报学校同意,并做好安全组织工作。活动结束学生交到家长手中。
2,校级社会活动由德育教导及大队辅导员总负责。
3,校级社会活动前,必须制定详尽方案,并对全校学生作专门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
4、加强对教师进行责任意识的教育,要求教师把严格管理贯穿于活动的全过程。
5,校级社会活动,班主任和搭班老师负责班级管理,行政人员按分工进入各年级负责年级安全管理。任何人不得离开集体。
6,校级活动中,各教学班对照安全要求开展文明安全评比。
7,活动中发生意外,由卫生老师和总负责先处理。
8,校级社会活动结束,师生全部返回学校,中途任何人不得离开。
9,活动过程清点,核对学生人数至少3次:离校前,结束集合,到校。
10,校级活动结束返校后放学,必须按事先告知家长的时间放。
2004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