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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心组成员学习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12-30

学校中心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建立中心组学习制度是本学期加强班子成员建设的举措之一。开学至今,学校班子成员在校长带领下,坚持每周近一小时的学习讨论。

今年91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正式实行。这是我国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它标志着我国义务教育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学校在计划中就将学习领会《义务教育法》作为本学期教师学习的一项重点工作,一开学将《义务教育法》全文转载在学校校园网上。班子成员经过两次专题学习讨论,对《义务教育法》的精神实质有了一定的认识和了解。

我们共同的感受:《义务教育法》的颁布实施,对义务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黄越俐老师认为:《义务教育法》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但是区域差异、城乡差异的客观存在,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将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和复杂的工作。

胡颖莹老师觉得:《义务教育法》首次明确了义务教育免收学杂费,义务教育由学生掏钱转向政府掏钱,既反映了国家经济实力的增长,也体现了政府致力于发展义务教育的决心和信心。

范莉萍老师认为:《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了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收取费用,违反规定收取费用的将承担法律责任。这对刚转制的我们学校更有指导性作用,我们必须坚决贯彻执行“一费制要求”。

储毛老师说:“记得去年“六一”胡锦涛总书记在接见少代会代表时曾寄语:努力学习、快乐生活、健康成长。这三句话点到了素质教育的精髓。教育的终极目标是“育人”,要让每个孩子健康成长,新课改的目标是这样,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也是这样。”

王春芳老师接着说:“根据《义务教育法》关于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规定,我们要深入改革教学制度,优化课程设置,提高教师素质,改进教学方法,减轻课业负担,确保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但从目前义务教育发展的现实看,推进素质教育仍然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面临着诸多挑战。我们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其中一条,就是建立义务教育新的教师职务制度。小学教师也可以评“副教授”,这将对小学教师是很大的鼓励。”

 

各位老师围绕新法,兴致勃勃地谈论着,是的,〈义务教育法〉体现了人民群众对于义务教育的期望和需求,义务教育工作关系到千家万户,关系到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我们也憧憬着新法能给义务教育带来深刻的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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