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申请 申办主体:在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各类公立学校就读,经 民政部门审订的本市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在本市义务教 育阶段就近入学的各类公立学校就读,经民政部门审订 的本市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申办条件:为国牺牲,配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的子女;父母双亡, 且指定监护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患大病重 病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 方为重度残疾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经济困难的丧偶 单亲家庭学生。 所需材料:经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审核确认的申请 表;其他经济困难的学生,需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 写《助学申请表》。 申办时间:每学年评定一次,开学时办理申请手续。 办理程序:学生申请——学校、街道审核——发放助学券(奖学 金) 办理期限:二个星期 政策依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五部门关于本市近 一步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05]28号) 表格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帮困助学申请表 查询方法:徐汇区教育局中教科、小教科、计财科 监督投诉:区教育局信访室,电话:64872222*1020;64380853 网上办理:徐汇区教育政务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