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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 职 工 上 下 班 制 度

作者/来源:江南新村小学    发布时间:2005-05-16

教 职 工 上 下 班 制 度

 

一、根据劳动法精神,学校实行每周40小时工作时间和双休日制度。 

二、学校目前实行以“坐班制”为主要形式的上下班工作制度。  

三、上下班时间 

1、一般       上午8:00——11:40    下午12:50——16:30 

逢周五政治学习或工作时间需要17:30下班。   

2、担任护导的教工 上午7:40——11:40   下午12:25——15:20   

3、教职工如有特殊困难,难以正常上下班,经学校校务会议同意,可以允许有一定的弹性。  

四、遵守劳动纪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1、不迟到、不早退,遵守上下班制度:迟到每次扣10元,护导迟到或缺席每次扣5元,总护导做好记录。    

2、 病假:      

1) 带病完成当天工作量(不随意调课),可不作病假处理。   

2) 当天无课,而没到校,仍按病假统计。    

3) 病假每天扣100元,不连锁反应。   

3、 事假:半天扣80元,一天扣150元,不连锁反应。  

4、 旷工:   

当天不请假、不上班者作旷工处理,一次扣200元,二次扣300元,三次扣400元,第四次起作待聘处理。外出进修、学校活动,教师必须参加,如不请假、不出席,经查实后作旷工处理。  

五、           认真履行请假制度      

1、 教职工因病、因事、因公不能到校上班、应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不办手续者视旷工处理,总护导如实做好考勤记录。  

2、 请事假因事先先办理请假手续,半天向教导处请假,半天以上由校长批准。  

3、 教职工请病假应有医院的病假证明单,病假期满6个月,作长病假处理,长病假要求复工,需有医院证明,长病假复工须半个月的试工,如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仍按长病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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