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汇区江南新村小学小学贯彻区教育局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人员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沪人【1996】4号文及上海市人事局关于沪人【1996】4号文有关事业单位3%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补充意见的精神,及对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为优秀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可在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基础上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政策,按要求及规定程序严格操作。同时将此项工作视为一次发扬、教育的过程,并使其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我校的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公开、公正
三、范围和对象
2003年9月30日在册且列入2002年或2003年正常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四、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条件
1、列入3%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人员,必须在两个考核年度中(指2002年与2003年)有一次考核为优秀等次的人员。
2、对已晋升过3%的人员,除2001年已晋升过3%者本次不再考虑外,其他已晋升过3%的人员如再次作为3%晋升对象,必须是工作实绩特别突出者,且需按要求及规定日期填写《再次3%晋升人员预审表》,并上报局人事科预审,由局领导审定后,学校再行操作。
五、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人数的指标
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优秀人员数,必须严格控制在学校2003年9月30日在册教职工总数的3%以内。按规定,我校人数为3名。
六、工作程序
1、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积极的宣传,使全校教职工明确基层单位根据区教育局下达的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工作的意义及相关的指标和条件等有关事项。
2、制定学校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的实施方案,交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核,同意后在学校内组织实施。
3、根据范围、对象、条件,列出学校2002年-2003年符合再晋升一档职务工资人员的名单。
4、召开会议广泛听取群众、教代会主席团成员、考核小组成员、党政班子成员的意见。
5、召开校务会议讨论推荐名单并确定。
6、学校将确定的名单自2月18日起张榜公布三个工作日,并于规定时间上报区教育局汇总后报区人事局审批。
徐汇区江南新村小学
2003年江南新村小学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实施方案
我校按教育系统基层单位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实施方案的程序,根据我校的实际,遵循“先党内、后党外”的原则,开展民主推荐后备干部工作,具体过程及情况如下:
1、党支部公布符合条件人员名单。
2、召开全体教职工大会,宣传民主推荐工作的意义,明确步骤和程序。
3、召开民主推荐会,填写《民主推荐表》。
4、党组织统计、汇总情况,填写《原始排序汇总表》。
5、党组织商议,根据原始推荐情况列出组织推荐建议人选名单,并准备好基本情况和简历。
6、召开全体党员、班子人员、年级组长会议,进行二次推荐。
7、党组织负责汇总、统计二次推荐情况,并组织实施考察。
(1) 由党支部书记与推荐建议人选谈话。
谈话内容:a.获得推荐是本人的努力的结果,对两位同志的优点表示肯定,是一种荣誉的象征。
b.面对成绩要清醒地看到个人成绩的获得离不开领导及各位老师的协助。
c.面对被推荐要清醒地认识到自己的责任,在各方面对自己要提出更高的要求,以身作则,戒骄戒躁。
(2) 进行民主测试。
(3) 召开座谈会(由各层面干部、教师参加)。
8、召开全体党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根据二次推荐及考察情况,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填写《组织意向排序表》。
9、由组织负责填写《推荐后备干部基本情况表》,同时附考察报告。
10、上报上级党组织。(附上本次推荐工作中的基本情况材料)
江南新村小学
江南新村小学中层干部选拔细则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建立科学规范的学校中层干部任用制度,根据中共中央颁布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工作若干意见》、徐教委【2003】6号《关于撤消小教学区、重组四个吊党的总支布委员会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二、原则:
1、 党管干部原则。
2、 民主集中原则。
3、 依法办事原则。
4、 德才兼备原则。
5、公平、公正、公开、择优原则。
三、条件:
1、靠得住:有高尚的政治素养
2、有本事:有真才实学,有一定的管理、协调能力
3、肯奉献:有全心全意为教师、学生服务的思想和行动
四、程序:
1、群众推荐,校长提名,支委充分酝酿、讨论、提名。
2、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3、支委汇总意见后决定人选于校务公开栏公示三个工作日再次听取意见。
4、公示后无意见上报党总支(7天后无意见)由党支部书记与其进行个别谈话。(有意见再酝酿或报组织干部科)
5、中层干部人选考察。(考察期为半年至一年)
1、 考察期满后召开各层面座谈会,个别访谈,并形成书面意见。
2、 支委汇总座谈会情况后决定人选。
3、 校务公开栏公示三个工作日听取意见。
10、公示后无意见成文报党总支、上级党委批准后正式提拔、任用
江南新村小学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实施细则
一、指导思想:
根据《党章》和《关于上海市中小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的若干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党组织建设若干意见》、《上海市中小学校校长工作试行意见》、《上海市中小学肖教职工代表大会试行意见》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保证监督作用,包声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问题决策,保证决策的正确性、可行性,切实促进学校的发展。
二、参与决策的原则:
1、领导原则: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
2、党员三先原则:先知道、先讨论、先行动
3、操作原则:程序大于权利、过程重于结果
三、参与决策内容:
学校章程,规章制度,中长期发展,年度和学期工作计划,重大改革方案,机构设置与调整,干部任免,师资队伍建设方案,精神文明建设方案,经费预决算,大额经费支出,重大基建项目和校产发展计划,教职工聘任,分配方案,教职工奖惩制度等。
四、参与程序:
1、校长在教育党工委、教育局的领导下,针对学校实际提出学校重大工作的总体思路和实施方案。
2、党支部书记组织支委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做好记录。
3、组织召开全体党员会议进行充分地讨论,听取意见和建议,做好记录。
4、学校党组织组织教职工座谈会或个别谈心,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或建议。
5、学校党组织要及时汇总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与校长沟通。
6、校长在上述基础上形成方案与支委取得一致的认识后再次听取党员的意见、建议进行修正。
7、将方案递交学校教代会审议并获得通过。
8、将方案递交校务会讨论,形成决定。
9、校长召开行政会议进行布置落实。
10、学校党组织在学校范围内对决策、方案广泛宣传,达成共识、形成合力,使之成为广大教职工共同奋斗的方向。
11、发动党员积极投入,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体现先进性,做好示范。
12、学校党支部书记在决策、方案在实施的过程中要敏锐地发现各种各样的思想问题和矛盾,及时做好思想工作并与各部门协调,化解矛盾。
13、学校党组织负责人(校长)要及时做好总结、提炼、调整工作,使决策、方案不断完善,并使之制度化、程序化。
江南新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