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集中培训,帮助他们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知识,是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教育、管理的重要手段,是发展党员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我校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建立一支优秀的入党积极分子队伍,根据上级党委的有关规定和我校发展党员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制度
建立以已经提交入党申请报告的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和以要求进步的中青年教师的学习党章小组。由学校党支部的业余党校开办。
二、培训内容
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主要是对他们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基本知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了解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使他们在不断加深对党的认识的基础上,按照党员的标准要求自己,自觉成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实践者。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光辉历程;党的性质和党的指导思想;党的最终目标和现阶段的任务;党的纪律和党的作风;共产党员的条件;培养正确的入党动机;入党需履行的手续等。
入党积极分子除了听取辅导报告、参加集体学习活动外,应自学《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等重要法规和有关规定。还可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以灵活多样的方式研讨教育教学工作。
三、培训对象
培训对象就是江南新村小学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地讲,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以递交了入党申请书的教师为培训对象;学习党章小组为表现优秀中青年教师为培训对象。
四、培训方式
学习党章小组由团支书担任班主任,另指定党支部委员作为指导员。采用定期集中学习(每月至少一次),平时自学的方式。要求培训成员定期写出心得体会(至少每一月一篇),要求学习小组制订出学习计划,培训期间做好记录,并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学习开展情况。另外,组长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配合指导员向党支部推荐出优秀学员。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由支部组织委员担任班主任。采用集中学习的方式,学习期限一年,双周一次活动。主要是由支部党员负责讲授,然后入党积极分子对所讲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讨论,讨论时由党支部的有关同志参加。根据所讲的内容适时组织他们观看时政录相、讲座、参观等有教育意义的活动。
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学习党章小组每年举办一期,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方可结业,本期未结业者重新参加培训。
五、培训激励
对于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小组、学习党章小组每期都要评选一次优秀学员。另外对于在推荐考察对象、评先评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优秀学员”。需要注意的是,每位积极分子培训期间的表现作为推荐发展对象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党支部对纪律观念差、集体责任感淡薄、学习态度不端正、不弘扬正气和积极分子将取消其作为发展对象的资格。
六、其它注意事项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开始实行,解释权归学校党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