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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并行动着

作者/来源:  范莉萍    发布时间:2013-12-05

20083月,我校全体党员教师开始了主题为“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党员经常性教育活动学习。本次教育活动历时半年。在这段时间里,我们采用集体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法,学习重温了《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江泽民文选(第二卷)》以及《中共徐汇区教育工作委员会2008年工作要点》等文件精神。 

锦涛同志指出: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细胞和党的活动的主体。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就是尊重党员在党的事业中当家作主的地位,尊重党员在党内生活中的民主权利,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发挥党员在党的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思想的提出,标志着党的建设理念的重大发展。反映了我们党对党员地位作用认识的深化,反映了我们党对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的深化,对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确实,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党的先进性建设才有不竭的源泉。只有使党员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党的事业的主人,才能真正关心党的前途命运,真心维护党的威信和形象,自觉保持自身的先进性。实践证明,抓住了党员主体这个根本,促使党员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断增强党员意识、责任意识、忧患意识、使命意识,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有了强大而不竭的动力和源泉。

通过学习活动,我还知道了《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等条例的颁布实施,对我们党保持先进性是十分重要的;通过学习,党员在党内监督方面的责任和权利有了更加明确地了解切实增强接受党内外监督的自觉性。

学习是为了更好的规范自己的行为,更好地促进自己的工作。

    首先,要以身作则。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就是要求我们教师必须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才能为学生树立良好的楷模,才能把学生培养成为合格的人才。查文红老师说得好:“要成为一名出色的教师就要在教学生的同时用自己的一言一行,通过言传身教用人格的力量感染学生。这就是榜样的力量。教师是学生模仿、学习的对象,身教重于言教,正人先正己,要求学生做到的教师必须先当楷模,处处以身作则

作为一名党员,在群众中更应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以身作则。学校的事就是自己的事,只要需要,党员教师都应该冲锋在前,苦活、累活抢着干,别人不干的我来干,以自己的正确行动做导向,带领身边的群众共同前进,真正做到一位党员一面旗

其次,要认真工作。干好每一天的工作,上好每一节课,教好每一位学生”始终是我坚守的工作准则。工作中,我仍然要坚持做到认真备课、上课、听课、及时批改作业、讲评作业,做好课后辅导工作尊重学生,严格要求学生,使学生学有所得,不断提高

最后,要创建和谐工作环境。和谐的工作环境,同事间的相互交往、相互信赖是保证教学秩序顺利进行、教学质量稳步提高和教学内容积极贯彻的一个重要因素。作为党员教师我还担任学校教研组长工作,工作中我要努力使自己成为“润滑剂”,与群众密切联系,与同事和谐相处,努力团结组内每一位教师,发挥他们的聪明才智,以研训促提高,营造积极向上的教学氛围。

 

 

 

 

 

200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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