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学:
根据上海市中小学2012学年度第二学期校历和国定假日的安排,建议期中阶段性练习、期末考试(考查)安排在如下时间举行:
期中阶段性练习: 4月17、18、19日(第九周周三、周四、周五)
期末考试(考查): 6月19、20、21日(第十八周周三、周四、周五)
注意事项:
(1)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考试(考查)时间的,请分别于4月3日和6月5日之前向小幼教科备案。
(2) 如在考试(考查)期间,需放假一天或超过3个半天的,请提前一周报小幼教科审核。
小幼教科
2013-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