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村小学对2007年秋季以来的教育收费自查情况报告
一、 对教育自查的认识:
我校接到徐汇区教育局有关《关于做好2008年规范教育收费自查整改和迎接联合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校长将《通知》分发给有关人员,要求领会《通知》的有关精神。在此基础上,召开了由行政等有关人员参加的会议。在会上,大家再一次学习了《通知》的精神,大家认识到:此次专项检查是为进一步规范本区各类学校的收费行为,巩固教育收费成果,推动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因此,这
次检查是很有必要也很重要。
通过此次自查,我们要更加明白任何教育乱收费行为,都有损于教育的形象,有损于教师的形象,有损于党和政府的形象。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是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
二、自查内容:
1、领导重视定期召开有关会议,学校上下引起重视,各自明确责任,层层落实,规范制度建设等。
2、不存在违规向学生和家长提前收取费用,无将捐资、赞助等费用与招生入学挂钩,无存在以举办提高班、实验班、快慢班和超常班等为由向学生收取费用。
3、没有违规举办“校中校”或“校中班”,并收取费用。
4、严格执行公办学校招收外籍学生及收费。
5、在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书簿费后,生均公用经费得到保证。
6、不存在违反自愿原则强制收取服务性费用,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辅材料、课外读物、报刊杂志,强制学生统一购买生活和学习用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等形式强制服务、强制收费。代办中产生的折扣、让利等全额返还给学生。
7、不存在违规补课收费等情况,包括利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双休日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参加收费的补课;以民办(非学历)教育院校的名义,由本校动员、本校老师上课,举办以本校学生为主要对象的文化补习并收费以及将教室出租给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用于举办针对中小学生补课收费的行为。
8、执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情况,开展教育收费公示,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实行公示,收费政策调整后及时更新公示相关内容。
9、不存在违反国家规定擅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以及国家已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摊派教辅材料等。
10、学校按照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要求,加强财务管理。
11、对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子女教育收费严格按政策的执行。
12、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帮困措施。
13、不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收费行为。
三、继续规范教育收费:
我校将继续认真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加强学习和宣传,认真加以巩固,防止松懈和麻痹大意,严格按程序操作。切实把规范教育收费放到重要位置来抓,进一步明确教育收费规范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学生明白交费卡”收费制度的实施,加强对学校广大教职工的思想教育。
江南新村小学
20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