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党组织监督
1.工作内容:(1)成立校务公开领导小组。
(2)制订和完善本单位校务公开实施细则。
(3)对校务公开实施情况定期研究。
2.工作要求
(1)党支部书记任组长。根据单位情况,由3~7人组成(党、政、工等)。
(2)学校党、政、工联合发文。
(3)召开校务公开领导小组等有关会议,听取校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意见,对实施情况进行调研、分析,并提出改进要求。对干部教育培训,提出增强依法行政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二、校长负责
1.工作内容:(1)校务公开工作纳入日常行政管理。
(2)落实校务公开实施的各项要求。
(3)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与建议,及时改进校务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
(4)提供实施校务公开必要的条件和渠道。
2.工作要求
(1)审核行政各职能部门列出的公开项目。
(2)明确各项公开事项的时间、节点、公开形式、公开程序要求。
(3)研究改进后的信息及时反馈。
(4)设置公示栏,开辟校务网,及相关会议告知等,保障相关事项的公开。公示栏要内容规范、统一标识、位置醒目、保证实效。
三、工会实施
1.工作内容:(1)成立校务公开监督评估小组。
(2)加强对教职工的培训,征集教职工对实施情况的意见和建议。
(3)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工作进行评估。
(4)对校务公开实施情况进行确认,并归档
2.工作要求
(1)工会主席任组长。根据单位情况,由3~7人组成(工会主席纪检委员及教代会代表等)。
(2)每年至少一次对教职工有针对性的培训。不定期对校务公开中教职工关注的问题听取意见和反响。对校务公开监督评估小组成员或教职工发现的未按规定要求公开的事项,及时提醒相关部门,或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反映。
(3)每年至少一次组织教职工对校务公开作全面测评,并作测评分析,向校务公开领导小组汇报。
(4)做好书面及原始材料等归档工作。
四、群众参与
1.工作内容:(1)全面履行教代会职责。
(2)关心学校校务公开公示内容。
2.工作要求
(1)准时、认真参加学校的每次教代会,认真审议相关文件,积极发表意见或建议,并提出相关的改进措施;教代会召开之前广泛听取和收集相关信息,相关信息汇总后提供工会,闭会后及时做好宣传工作;教代会代表每年至少一次向全组人员进行述职。
(2)每位教职工要关心好学校校务公开工作,特别是公示内容是否规范化、渠道是否畅通,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向本单位校务公开监督评估小组反映,充分体现主人翁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