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徐汇区教育综合改革,大力弘扬“让每一位教师成为学生健康快乐成长的引路人”的核心理念,表彰敬业爱生、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以人格魅力和学识魅力感染学生的徐汇教育工作者,经研究决定,徐汇区教育基金会与上海市中小学幼儿教师奖励基金会合作,开展第二届“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
一、推选范围和条件
推选范围:徐汇区教育系统在岗教师。
推荐人选基本条件: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政治坚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教书育人成绩显著、事迹感人,享有一定社会声誉,其业绩受到师生公认。
二、推选名额
每个基层单位可推荐1名“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
三、组织领导
成立由教育党工委、教育局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推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推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育工会和人事科,负责具体工作。
四、推选流程
1.基层推荐。个人自荐与组织推选相结合。每个基层单位推选的候选人,经公示后上报。
2.专家推选。聘请市区专家组成专家组对推荐人选进行评议并提交推选名单。
3.领导小组审议。推选工作领导小组在推选名单中审议确定“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和“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候选人,共10人左右。
4.公示。经领导小组审议提出的候选人,在徐汇教育网和候选人所在学校进行公示。
5.教育局审核。领导小组在公示后将审议名单报教育党工委和教育局审核,确定“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5人左右,“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提名奖5人左右。
6.表彰奖励。在2015年教师节庆祝大会上,予以表彰奖励。
7.事迹宣传。对教书育人楷模的先进事迹予以广泛宣传。
五、工作节点
2015年4月下旬 下发《推选方案》
2015年5月13-15日 各基层单位上报推荐人选
2015年5月 专家组评议并提交推选名单
2015年5月底 领导小组审议并提交候选名单
2015年6月 领导小组公示候选人名单
2015年6月底 党工委和教育局审核并确定正式名单
2015年7-9月 媒体宣传
2015年9月 表彰奖励
2015年9月起 事迹巡讲
六、工作要求
1.推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发扬民主,接受群众监督,做到社会公认。
2.推选要坚持以师德表现、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认真遴选,优中选优。被推选的对象必须为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原则上需获得过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3.推选以事迹为基础,统筹兼顾各级各类学校。
4.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深入挖掘优秀教师的崇高精神,大力宣传先进事迹,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5.各单位党组织可结合徐汇区推选“教书育人楷模”的活动,充分发扬学校教职员工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推进学校教师队伍建设。
附件:1.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
2.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徐汇区教育基金会
附件1:
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
申 报 表
工 作 单 位
姓 名
填 报 时 间
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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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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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格式 见报送材料 要 求 | |
民 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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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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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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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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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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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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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作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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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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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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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任行政职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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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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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手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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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 人 简 历 |
(包括学习和工作经历,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 | ||||
曾 获 主 要 荣 誉 称 号 和 奖 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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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要 事 迹 |
(300-400字)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所 在 单 位 推 荐 意 见 |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 ||||
专 家 组 意 见 |
组长签名: 年 月 日 | ||||
领 导 小 组 意 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 ||||
附件2:
报送材料相关要求
为保证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顺利开展,请各基层单位务必于2015年5月15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送教育工会(永嘉路354号307室)应雅芳同志,并同时发送电子文档(文件名为“姓名-学校”)。具体材料为:
1.徐汇区教书育人楷模申报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
2.推荐人选彩色照片电子版。照片尺寸为320*240像素以上,大小为100-500K之间,格式为jpg。
3.推荐人选简要事迹。对推荐人选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主要事迹进行概括,字数在300-400字,要求文字简洁、事迹突出、人物特征鲜明。请直接填写在申报表内。
4.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三份。详细介绍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要有细节,有生动感人的具体事例,要求字数在5000字以内,内容准确、生动翔实,感染力强,充分体现先进性、时代性和典型性。请单独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