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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2 当前用户: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党风廉政建设 > 落实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情况  

校务公开事项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3-12-05

一、重大决策

1.公开内容: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计划、学校机构撤并与增设、重大改革措  施、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等经教代会审议的事项。

2.工作要求

1) 重大决策前的信息沟通,舆论宣传等。  (行政负责)

2) 行政向教代会报告。(行政负责)

3) 组织教职工讨论,通过公示栏、校长信箱、接待日、联席会议、校务网等载体,听取意见和建议。(党组织负责)

4) 校领导班子讨论吸纳教职工意见,修改文本。(党、政负责)

5) 向全体教职工告知教代会决议、决定。(工会负责)

二、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规章制度

1.公开内容:分配方案、规章制度(奖惩)、教职工福利费使用方案与使用情况及须经教代会审议决定的其他事项。教职工年度考核、职称评定、评先评优等。

2.工作要求

1) 涉及教职工利益的方案,形成前调研,听意见,制定方案。(党、政、工负责)

2) 方案文本交教职工代表讨论、审议或通过公示栏、校长信箱、接待日、联席会议、校园网等载体吸纳教职工意见,提出完善修改要求。(工会负责)

3) 方案经教代会审议表决,通过后宣传、实施。(党、政负责)

4) 工会监督实施情况,并向教代会报告。(工会负责)

5) 按规定要求作公示。(工会负责) 

三、干部评议

1.公开内容: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校级干部任前公示;干部廉政建设;教职工民主评议结果的反馈。

2.工作要求

1) 组织相关干部向教职工大会述廉、述职、述学。(党、工负责)

2) 全体教职工评议和测评。(工会负责)

3) 评议结果向教职工大会报告。(党、政负责)

4) 按教育党工委规定程序选拔、任用中层干部。(党、政负责)

三、其他

1.公开内容:大额经费使用;大件物品采购;基建项目招投标;招待费使用;四金缴纳;师资培训、进修等

2.工作要求

 向教职工大会通报或相关途径公示。(政、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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