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委(2007)5号
关于选举出席中共上海市
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工作的通知
各处级单位、企业集团党组织:
根据《中共上海市委关于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工作的通知》(沪委发[2007]4号)的精神,中国共产党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定于2007年5月召开。现就本区出席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通知如下:
一、代表的条件
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应是本市共产党员中的优秀分子。他们能模范遵守和贯彻党章,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体现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要求,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能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正确理解和认真贯彻中央的指示精神,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讲政治,顾大局,立场坚定,明辨是非,在关键时刻经得起考验;能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敬业勤奋,在生产和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有良好的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公道正派,清正廉洁,道德品质好,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能密切联系群众,受到群众的拥护,有较强的议事能力,积极并如实反映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正确行使党员的民主权利,忠实履行代表的职责。
二、代表的名额及构成
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为810名,分配给本区名额为15名(其中女党员代表数5名)。
市九次党代会代表的构成,在坚持先进性的同时应该具有广泛的代表性。代表中既要有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也应当有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其中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代表占68%左右,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代表占32%左右;女党员代表不少于30.4%,少数民族党员代表不少于0.6%,50岁以下的党员代表不少于50%。要有适当数量的“两新”组织党员代表。市党代表大会代表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除因工作需要外,一般不交叉。
根据市委规定的精神,我区的代表名额为15名,其中党员领导干部代表10名,生产和工作第一线的党员代表5名,女党员代表5名,50岁以下的党员代表不少于8名。
三、代表的产生程序和时间要求
区直属党组织按照代表条件和选举要求,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方法推荐、提名。各单位党组织可推荐代表15名,一般本单位代表不得超过2名(1名为党员领导干部,1名为生产和工作第一线党员),其余13名在全区范围内按照结构、比例推荐。区直属党组织根据多数基层党组织或多数党员的推荐情况和意见,提出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15名),于3月9日前报区委组织部。经汇总初审后,按不少于应选代表名额的21%的差额,由区委组织部报请区委常委会对推荐提名人选名单进行遴选,确定我区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19名),并向区各直属党组织反馈。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相关单位党组织在3月21日前完成对候选人初步人选的全面考察,考察时要实行考察预告。考察材料主要反映人选是否具备代表条件,特别是思想政治素质和在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的表现,并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等有关方面以及党员的意见,考察材料和征求意见情况报区委组织部。对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区委召开区委全会(扩大会议),圈划确定本区出席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19名),3月27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初步审查。经市委初审原则同意后,召开区党代表会议,直接进行差额选举,产生本区出席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正式人选15名,于4月10日前上报市委组织部审批。
四、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
上海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是上海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入关键时期召开的重要会议,是全市共产党员和人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认真做好代表选举工作是开好这次大会的基础。各级党组织要把选举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加强领导。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酝酿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的确定,代表的选举等各项工作都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体现选举人的意志。对选举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认真研究并妥善处理,重要情况及时报告区委。要通过选举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对党员进行一次增强党性和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教育。各级党组织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认真做好选举的组织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切实保证党代表的素质,如期、圆满地完成选举任务。
附:《徐汇区出席上海市第九次党代会代表选举工作实施日程表》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员会
2007年3月2日
主题词:市第九次党代表大会 代表选举工作 通知
中共上海市徐汇区委办公室 2007年3月2日印发 |
(共印15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