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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孙老师的信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12-30

孙老师:您好!

虽然平时见面深谈的机会不多,但关于您因患肾病而使家庭突遭灾难致贫的经历还是比较清楚的。一直以来,您始终以积极向上的乐观心态面对现实,积极配合治疗、战胜病魔和克服种种困难,实在是非常的不容易。可在您的信中我看到了几丝忧虑、不安和期待,猛然提醒我:是我们的工作没有到位,让您担心了,真心地对您说声抱歉!

“群众利益无小事,把群众安危挂在心上”,一直是党和政府的工作要求。特别是党的十七大召开以来,“关注民生问题”已成为党的工作重点。因此,您遇到的困难不仅仅是您个人需要克服的,这其中还有我们的责任和义务:切实执行好党的政策方针,尽最大的努力关心困难的群体。从这个角度说,您可以放心。

徐汇教育局党委和工会组织历来是很关注学校中的困难职工,特别是对教师本人因重病造成生活困难的情况特别关心,每年都有大病补助、困难补助的工作要求;今年学校在执行这项工作的时候,我们一总支的谈书记还特地打电话来询问:“孙志远老师补了多少,千万不能漏了。”可见,虽然各级领导的岗位时常会更换,但关心困难职工的工作要求始终不会变。从这个角度说,您可以放心。

“有什么别有病”,任何人都会无力承受长期病魔所带来的精神折磨和生活压力,人吃五谷都会有生病的时候,“尽自己所能,帮助需要关心的人”-----已成为当今社会的一种风尚。因此,执行好政府文件规定是让您感受到党的关心,说白了也是为我们自己做好事、积善德。从这个角度说,您可以放心。

孙老师,您的担心更多地说明了我们彼此之间的沟通交流太少,学校平时对您的关心还太少,今后学校一定注重改进。对您信中强调的“对尿毒症患者的补助方案”以书面形式移交的要求,我们感到,您提出这样的要求是很自然的,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如何使您放心,所以,我想将这其中的内容重复一遍,您看是否正确,即时今后换了校长,若遇到问题,您也可以拿着这份信让接任的校长阅读,作为证物。

即“根据上海市政府[2000]121号文件精神的规定,本校教师孙志远身患尿毒症,其医药费的自费部分由校方(用人单位)给与报销。”

另学校每年定期给孙志远老师一次性补助1000元,区教育工会的补助除外。

孙老师,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和理解,请您相信:只要是我们应该做的,或者我们能够做到的,我们一定会努力做好。我们有做的不够周到的地方也请指出来,相信有各级领导的监督,有您的理解,学校一定会将各方面的工作越做越好。

江南新村小学

校长       

2008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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