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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4-12-22 当前用户:

当前位置:首页 > 党务公开 > 党风廉政建设 >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落实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与行风建设层级责任制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11-12-30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进一步明确学校行政班子以及各岗位在党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中的责任,以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1、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

2、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3、立足教育,着眼防范,

4、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 

5、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层级网络:

根据学校情况,实行四级管理:

一级:校长、书记

二级:师资培训部、信息交流部、课程研发部、学生发展部、后勤保障部

三级: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室长

四级:教职工

附: 

校长、书记

师资培训部、信息交流部、课程研发部、学生发展部、后勤保障部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室长

教职工

三、责任内容:

1、学校党政班子主要负责人要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结合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以及《校长守则》及其《实施细则》,进一步提高对加强教育系统政风行风建设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做到旗帜鲜明、态度坚决、措施有力地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2、学校各级干部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政绩观,端正办学思想,认真贯彻教育方针,按教育规律办学,促进师生全面和谐发展;自觉遵守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市、区有关行风建设的规定,做到清正廉洁、不谋私利,做到令行禁止。

3、结合贯彻落实《教师守则》及其《实施细则》,教师进一步加强师德建设业务能力建设,要求教师做到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

三、 责任分工

(一)校长书记

校长、书记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因此,必须着重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1、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做到正人先正己,自觉接受全体干部的监督;

2、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团班子全体成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市、区、局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廉洁自律的规定;

3、针对学校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问题,经常组织班子研究、分析,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制定和健全学校廉洁自律的有关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专题会议,进行自查总结,并及时反馈自查情况;

4、掌握班子成员的思想动态,注意观察班子成员在党风和廉政建设方面的表现,如发现有不良倾向,要及时进行诫勉谈话并采取果断措施,要经常督促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严于律己,起表率作用。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教工修养,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带好队伍。

6、大力宣传表彰师德好、工作实、责任心强、善于创新的教师队伍。通过教代会、校务会、活动策划等活动,打造一支高战斗力的教工集体。

附:

校长:

书记:

(二)五部负责人

对分管部门的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必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工作:

1、正确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指示;加强对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和行风建设工作的领导; 

2、经常检查、督促部门分管人员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上级和部门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在分管岗位、人员上得到落实

3、对分管部门情况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要经常了解,发现问题,要及时教育,如及时解决分管的岗位人员中出现不良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纠正不正之风。并及时向校长、书记汇报,提出处理问题的方案;    

4、注意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己,坚决不做违法乱纪的事。

附:

师资培训部:

信息交流部:

课程研发部:

学生发展部:

后勤保障部:

(三)组、室负责人

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室长是本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对本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直接责任,要做好如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积极协助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文件和规定;检查、考核、督促教师严格执行《上海市教师师德规范准则》、教师师德规范的情况。

2、解和掌握本人员的思想动态和执行制度的情况,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努力提高本组室反腐倡廉的思想素质;

3、负责制定和健全本室有效的监督制约措施,积极向教工宣传廉洁自律师德、师风教育,严格杜绝不良的收受礼品行为和师德违规行为。并经常自查自纠,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到实处;

4、注意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不利用职权搞不正之风,对本组室教师的廉洁自律情况负直接责任。

附:

年级组长:

教研组长:

室长:

(四)教职工

1、努力构建“平等、民主、和谐、合作”的师生关系,做到让家长放心,让社会满意;

2、耐心解答孩子提出的问题;尊重每个孩子的意志、张扬孩子个性;能及时帮助有特殊困难的孩子,让每个孩子都能和老师平等对话;让每个孩子都能在体验中辨别真、善、美;让每个孩子的特长都能得到充分展示;

3、为人师表、以身作则,严格自律;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4、教师不得私自利用上班时间在校外兼课;

5、教工不得收受、索取家长礼物以及借钱款,遇到家长送来的礼金,退不掉的,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6、教师不得组织学生统一购买教学辅导材料,不向学生推销各类商品。不组织学生参与商业活动;

7、教工不得动员、介绍、组织本班学生参加家教补习;

8、教师不得在规定收费项目外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

9、保管好物品和教学具,并定时对帐、清点。

附:

教职工

四、责任考核

1、由党支部统一领导,成立由党支部书记、行政领导班子组成的领导小组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2、按照层级管理责任制的要求,逐级对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下一级对上一级负责,把此项工作的考核与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结合进行;

3、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与民主评议、民主测评领导干部相结合,在考核过程中广泛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

4、、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的考核结果列为干部民主生活会和述职报告的一项重要内容,并作为对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教职工评优等重要依据。

五、责任追究:

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过程中出现不尽领导责任、不部署、不检查、不落实、不及时上报,违反制度等行为,根据有关规定作出相应的责任追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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