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4-12-22 当前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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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10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的通知》(沪财预〔2008〕111号)精神,自2009年1月1日起,本市公办小学和初中停止收取外省市学生借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