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新村小学教师师德规范》
(讨论稿)
1.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增强工作责任心。
2.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集中精力提高工作效率。
3.教师要注意自己的仪表言行,严禁体罚与变相体罚。
4.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学生,尤其偏爱学困生;
5.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辅导学生,努力提高自身的教学质量。
6.积极开展科研工作,求实务真,提升自我专业能力。
7.尊重学生家长,有事多与家长联系沟通。
8.教师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协作,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2008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