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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小学招生

作者/来源:[暂无]    发布时间:2007-12-06

公办小学招生

区招考中心

事项名称:公办小学招生

申办主体: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父母或监护人

申办条件:义务教育阶段儿童入学年龄为6周岁,盲、聋、弱智等残疾儿童的入学年龄一般为7周岁。

报名办法和地点:

1本市本区户籍(包含蓝印户口、集体户口)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报名就读公办小学

1)家长可向户籍所在地居委会、幼儿园索取相关公办学校资料介绍。

2)家长带领儿童,并带好户口簿,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小学办理报名手续。

3)聋哑、盲(低视力)等不能适应普通学校学习或生活的适龄儿童应在对口学校备案。聋哑学生可到闵行启音学校报名(闵行区新镇路1095号),盲(低视力)学生可到上海盲童学校报名(虹桥路1850号)。智力残疾学生入学必须经测试并进行入学观察教育后确定,中、重度智力残疾学生可到徐汇区董李凤美康健学校报名(浦北路1109号),轻度智力残疾学生应在对口学校随班就读。

4)体弱或智力发育等特殊原因希望推迟入学的,必须由家长向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附有关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经教育局审核、批准,填写暂缓入学申请表(一式三份)备案。

5)报名地点: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

6)备注:原则上适龄儿童应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同户口。

2.非本市本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报名就读(借读)公办小学

1)家长可向居住地所在居委会、幼儿园索取相关公办学校资料介绍。

2)家长带领儿童,并带好以下相关材料,在规定时间内到对口地点办理就读(借读)申请手续。

 

有效身份证明

其它相关材料

报名地点

备注

持有一年及以上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人员适龄子女

引进人才类《上海市居住证》及打印稿

父母身份的有关证明;户口簿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华侨子女

徐汇区侨办出具的华侨子女来沪就读身份证明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父母为本区居民

香港、澳门居民子女

市侨办出具的香港、澳门居民来沪就读身份证明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台湾居民子女

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户籍本(可用复印件);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外籍学生(华人子女)

护照、市侨办证明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居住地所在对口小学

 

外国学生

护照;有效签证

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证明材料;出生证

本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

指定学校

外省市进城务工就业人员适龄子女

父、母及适龄子女的户口簿;在本市务工就业一年以上,并已参加上海市外来人员综合保险

《上海市居住证》或《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居住证明(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以每年531日为界)

本区教育局招生考试中心安排集中报名

(具体地点、时间详见当年招生通告)

已在本区幼儿园入托、独生子女(持独生子女证)优先照顾

3)备注:非本市本区户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就读学校由区招考中心统筹安排。

申办时间:原则上每年5月中下旬招生,具体时间详见当年各校招生简章或徐汇区招生考试网(各小学当年招生范围可于当年5月上网查询,网址:http://zk.xhedu.sh.cn;或致电5436154154361441*8103询问,)。

办理程序:报名--审核---发放录取通知书

办理期限:最迟在新学年开学前15天,向新生发出入学通知。

收费标准:按《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沪教委财[2004]60号)的规定收费。

政策依据:《上海市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沪教委基[2006]7号)。

表格提供:报名时学校或招考中心提供相关表格。

查询方法:可到报名学校或招考中心查询。

监督投诉:区教育局信访室   电话:64872222*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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