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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新村小学2007年度青年教师“骏马奖”评选办法

作者/来源:校长室    发布时间:2007-11-06

   

江南新村小学2007年度青年教师“骏马奖”评选办法

 

为促进我校青年教师更好地成长,切实为青年教师搭建发展平台,打造优秀青年教师群体,2007年度继续开展青年教师“骏马奖”的评选工作,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导思想

    实施素质教育,体现课改精神,聚焦课堂教学,彰显人格魅力,以师德修养与教学能力为主要内容,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基础上,采取“分级分类”评审的办法,评选出青年教师中的佼佼者,进一步激发青年教师加强师德修养、积极投身课堂教学研究和实践的热情,为我校教学教育质量的稳步提高打好基础。

二、奖项设置

1.对象。学校3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之后)出生的教师。

2.名额。设校“骏马奖”2-3名,鼓励奖2-3名。

三、评选办法

(一)评选组织

学校成立评审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处具体负责本校 “骏马奖”的评选组织工作。(组员包括陆敏、黄越俐、黄序仑、林静、范莉萍、徐慧卉)

(二)评选内容

1)参赛教师在全校范围内上一堂公开课;

2)参赛教师写一篇关于本次公开课的说明,1500字左右

(三)评选过程

1.公开教学评比(第十一周-----第十五周)

2在公开教学评比的基础上,结合说课情况由校评审领导小组依据具体测评打分的情况,确定 “骏马奖”的初步人选。

2.初步人选确定后,由学校党组织负责对初步人选的师德和一贯的教学实绩,依据学生、教师、家长的问卷调查进行综合考核,并写出考核意见。

3.学校行政班子对初步人选的推选过程进行评议后,确定校“骏马奖”的人选,并从中推荐一名青年教师参加区“骏马奖”的评选。

4.经学校校务会审核通过,校“骏马奖”的正式获奖名单在校公示栏中公示5个工作日。

四、表彰

学校将在次年9月对校“骏马奖“获得者进行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奖励人民币400元;为校“骏马奖“评选获得鼓励奖的青年教师颁发奖状,并奖励人民币300元。

本实施办法根据教育局的有关文件精神制定,如有变动也应与上级精神保持一致、并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而定。

 

江南新村小学  20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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